近日,《北京晨报》报道称,北京市自2009年起陆续建设了2000家“托老所”,目前只有70家活下来。对此,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托老所”大量闲置的情况确实存在,但70家并不是全部存活的数量。而是当时自己求变,变成全托性“托老所”,并且是存活较好的“托老所”数量。他还表示,最初只是笼统要求每个社区建设一个“托老所”,但受当时历史条件限制,没有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生存和服务等问题没有充分考虑。目前,北京市正对闲置“托老所”进行摸底,并且逐步将其转型为养老照料中心或养老驿站,提供专业养老服务。对此事,专家、媒体和网友发表了观点。 (一)专家观点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应立足社区、服务居家 李志明(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副教授):根据国际经验,居家养老也是一种基础方式,机构养老仅为一种补充方式。因此,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应“立足社区、服务居家”,发挥社区连接居家老年人和社会化养老服务的中介和桥梁作用。 根据社区特点,设置适合老年人活动的养老服务机构 李敬(重庆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应该根据社区特点,设置适合老年人活动的退休之家、托老中心,推广互助养老、上门服务等养老服务。同时,要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延伸,让老人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配套的医疗保健服务。 (二)媒体观点 《经济日报》:社区养老优于进“托老所” 与其花费资金建立不受多数人欢迎的“托老所”,不如在社区建立食堂、医疗机构、老年娱乐场所等,通过社区化养老来替代“托老所”的绝大部分功能。 《中国妇女报》:养老驿站别走“托老所”的老路 养老驿站不能再走“托老所”的老路,不仅要丰富服务内容,还要深入了解社区居住老人的所需所求,根据不同老人的需求提供不同的服务;同时,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宣传,让社区养老观念更易为人所接受。养老驿站一方面要坚守公益性,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企业的运营成本,要让老人住得起,也要解决好资金短缺的问题。 《南京日报》:举办“托老所”应尊重市场 “托老所”确有老龄化社会的刚性需求,但现实中却更多由行政政策所主导,居委会、村委会这些托老机构的运营者并非真实的市场主体,对于成本不敏感,与市场真实需求脱节。至于闲置的“托老所”升级成2.0版的养老驿站能否成功,前提正在于规避上述陷阱与误区。在尊重市场的同时,避免过度产业化,真正从公众的经济条件与养老支付能力出发,才能打造出贴近百姓需求、能持续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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