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文玉丹)16岁少年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搭载同伴,将六旬老人撞飞,眼看老人伤情惨重,少年却骑车飞奔逃之夭夭,最终致使老人因抢救无效死亡。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捕犯罪嫌疑人陆某。 2016年10月17日16时许,百色市西林县小伙陆某无证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搭载着好友王某沿广州街由新兴路往桂林街方向行驶。由于广州街属于一条步行街,路边摊点较多,还有不少车辆停放在路中间规划的停车位上,且路上行人较多,故较为拥挤。但陆某并未因路况拥堵而减速,反而以50km/h的速度超速驾驶摩托车。当其行驶至广州街中段时,有一老人刚好从其前方道路横穿马路。情急之下陆某急踩刹车,但由于车速过快而避让不及,最终还是撞上了老人。老人侧倒在地,陆某及其同伴也随摩托车一起翻倒在地。陆某见此情形,非但没有报警救人,反而扶起摩托车,叫上同伴加速驾驶摩托车往桂林街方向逃逸,途中有路人想将二人拦下,但均未成功。陆某驾驶摩托车回到自己家后倒头便睡,直到当晚20时许,其醒来后发现楼下有警车,他才知道自己闯了大祸,于是便主动下楼向警察承认自己开车撞了人。 经右江公安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被撞老人因道路交通事故碰撞摔跌致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百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调查认定:陆某违反交通安全法第19条、70条单方过错作用造成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陆某违反交通法,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撞人,且发生事故后逃逸,致人死亡,情节严重,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故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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