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上午,《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正式施行前夕,在市会议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副主任顾仙根、市民政局长李永根等领导出席并答小编问。
《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是顺应我市人口老龄化发展严峻形势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而起草制定的,在经过充分调研、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广泛采纳各方意见后,于今年8月25日经市人大第十五届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9月25日被省人大第十二届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分4部分28条,对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内容、相关主体责任、保障制度、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具体明确和规定。
新闻发布会上,由市民政局李永根局长、市人大常委会顾仙根副主任分别讲话。在答小编问这个重点环节中,前来参会的12家苏州主流媒体小编,集中针对条例中提到的失能、半失能居家老年人出行问题、居家养老服务的“医养融合”问题、动员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等问题提出问题,李永根局长一一作答,为小编朋友答疑解惑。刘贵祥主任也就居家养老援助补助服务、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等细则进行了解说。
此次新闻发布会成功地为《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搭建了宣传平台。下一步,苏州市民政局还将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制定全面的宣传培训计划,力争将条例进入千家万户、进入相关部门、进入养老服务组织。同时,做好相关管理和执法工作,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顾仙根副主任讲话
市民政局李永根局长发言
小编提问
市民政局李永根局长答小编问
市民政局老龄办刘贵祥主任答小编问
作者: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