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政[2016]36号)要求,我县对2016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开启全面部署。
此次调整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部分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各统筹区范围内2015年12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5%调整;挂钩调整部分与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标准的4%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挂钩(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适当倾斜部分,对2015年12月31日以前达到或超过7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
此次养老金调整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我县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组织,制定了《关于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待的工作方案》,确保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发放到位。
(浦城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