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高淳区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将于近日发放,确保9月底前发放到位。
调整的对象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调整起始时间为今年1月1日。
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今年调整养老金包括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普调包括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养老金挂钩三部分。其中:定额部分,企业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为月增加45元;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统一标准为每满1年月增加2.4元;与养老金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3%增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1.8%增加和按全省同类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增加。
倾斜只对高龄人员,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及满8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30元、40元、5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分别相应增加20元、30元、40元。
这次调整养老金为企业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首次同步调整。高淳区参加调整的企业退休人员有21000余人,机关事业退休人员4200多人。调增幅度符合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调整水平不低于7%、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调整水平控制在5.5%的调整方案。
自10月份开始,调增部分纳入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