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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高于全国6.5%的平均水平

2017-08-13 08:00:03 无忧保

央广网成都9月7日消息(小编韩民权)小编今天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经省政府研究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为四川省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照2015年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6.5%确定。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为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增加40元;挂钩调整包括:企业退休人员一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5%,二是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对超过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机关事业单位在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执行,在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5.0 %。

另外,适当倾斜指对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2015年度内艰苦边远地区新增的企业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给予适当倾斜。其中高龄退休人员按照“满70不满80岁、满80不满90岁、满90岁以上”三个高龄段分别增加40元、80元、120元。对2015年度新增的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仍按往年适度倾斜的办法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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