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鄢陵县一名退休医生,名叫庆惠民,今年68岁,现住漯河市,退休金通过县邮政储蓄银行代发。
2014年底,我在漯河市邮政储蓄银行取钱时得知,当年的2月份,国家发改委、中国银监会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免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本行签约开立的个人基本养老金(含退休金)账户,每月前2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含2500元)的本行异地(含本行柜台和atm自动取款机)取现手续费。规定自2014年8月1日执行。但当我每次在漯河通过邮政储蓄银行领取退休金时,并未见其按照规定免除该项手续费。
据漯河市邮政储蓄银行的一位营业经理说,这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只要打款行在汇款时通过电脑上的“代发工资”固定程序就行了。为此,我从2015年元月至2016年3月曾多次回鄢陵,找县邮政储蓄银行交涉,要求其按照文件规定取消每次20元的退休金异地取现手续费,但其工作人员总是以种种理由搪塞。至今,该文件已经生效两年了,而鄢陵县邮政储蓄银行仍然没有执行,仍在收取本该免收的退休金异地取现手续费。希望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银监局过问一下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