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委、省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件实事的部署要求和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实现辖区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根据 “苏人社发[2016]30号”文件相关内容,新沂市自 2016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元,即由2015年的每人每月105元提高到115元。
新沂市人社局按照徐州市统一部署,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迅速组织实施,截至3月8日,新沂市辖区内142640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已全部调整完毕,将于3月底发放到位。2016年1月至2016年2月份,每月补发的10元基础养老金也同时全部补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