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思考|八旬老人起诉六个子女“常回家看看”获支持
我市城区(编者注:安徽安庆市)一位老人,一生养育了六个孩子,到了晚年,孩子们都很忙见不着人影,老人非常生气,将子女们告上法庭,理由是让他们常回家看看。16日,迎江区法院法官看着这起诉状也感慨万分。
城区的张奶奶年逾八十岁了,与配偶育有三子三女,耄耋之年本应是儿孙绕膝,享尽天伦之乐。然而,为晚年生活,张奶奶不得不一纸诉状将子女诉至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要求各子女按月给付生活费、护理费的同时,还提出一项特殊的诉求,即要求各子女每月回家探望一次。
迎江法院审理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故对张奶奶主张的要求各子女按月给付生活费、护理费的诉求依法予以支持。关于张奶奶主张的探望问题,作为子女,应当常回家看看,与老人多沟通与交流,综合考虑各被告生活工作情况,判令各被告定期回家探望张奶奶,且每年探望不少于六次。
亲情弥足珍贵,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子女回家看看,实为无奈之举,作为子女,除了物质上的支持,与老人多沟通与交流,给予其精神上的慰藉,也是不可推卸的责任。
思考然而应该看到,能不能做到“常回家看看”,不只和晚辈意愿相关,也面临许多现实困难。比如,大城市生活成本高,走南闯北打拼,难免会减少人们的休闲时间以及与家人团聚的机会。有网友说到“咋样叫‘常’?一周一次?一月一次?还是半年一次?”“‘看看’该怎么看?带钱还是带水果、营养品,还是什么都不带,回来一圈扭头就走?”,还有人疑问“如果一周一次,那是不是说全国很多在外打工的孩子都违法了?”。专家学者也提到,现实生活中“常回家看看”也面临如下问题:时间障碍,探亲假跟不上;经济障碍,心有余力不足;交通工具障碍,被迫放弃春节回家……等一系列制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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