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敬老事迹
贵池区医保中心以创建“敬老文明号”活动为契机,在政策制定和日常工作服务中,将业务流程和促进服务有机结合,将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惠老法律法规紧密衔接,最大可能的向老年人倾斜,将老年人权益的保护最大限度的体现到医保政策优惠上,减轻老年人的负担,给予老年人实实在在的方便。在中心楼道口、医疗服务大厅、离休干部服务中心放置宣传牌,加强职工尊老、敬老的思想教育,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和谐氛围。为解决困难企业老年人医疗保障问题,该中心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作,要求企业破产改制时,变现资产首先用于解决医疗保险问题,对一时无法解决的,根据病情需要,通过送温暖帮扶方式,先解决其住院医疗问题,再与相关部门协调,逐步解决医疗保障问题。针对服务对象老年人居多的特点,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方便满意的服务。一是改变服务方式,实行窗口服务集中化、工作流程标准化、员工队伍全能化。二是简化操作流程,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制”等制度,三是实行“窗口文明用语”、“窗口服务规范”,加强窗口服务纪律要求,提升经办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是以老年人满意度作为效能建设的出发点和目标,针对老年人的特点,窗口配置了必要的生活用品。中心要求职工要有足够的耐心、细致、可亲的服务,倾听老年人的心声,不断地、反复地向老年人讲清楚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得到老年人理解和支持。五是加强“两个定点”管理,要求定点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满意的服务,把为老年服务内容及满意度作为定点机构考核内容之一。六是对特殊群体,如离休干部和革命伤残军人,在一楼设立专门窗口,每月5、10、15、20日为定点报销日,对特殊人群有关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