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证对象
申请办理“潮州市老年人优待证”的老年人,必须符合《潮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年满60周岁,属于本市户口。年满70周岁的,可申领高龄优待证。办证时需交彩色小一寸近照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
二、办证方法
1、符合领证条件的老年人(下称老年人)属于市直和省属机关行政事业单位退休的,由原单位人事部门集中造册,到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民政局四楼)办证。
2、老年人属于市直工矿、企业(包括改制企业)退休的,由原单位集中造册,到市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委员会(开元路工人文化宫内)办证。
3、户口在县、区的老年人(非以上第一条和第二条所属老年人),“优待证”由各县区老龄办办理和发放。
三、咨询电话:
市老龄办2279358
潮安区老龄办5810301
饶平县老龄办7806256
湘桥区老龄办2228962
枫溪区老龄办6898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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