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生活报讯日前,山东省日照市文明办、市扶贫办、市慈善总会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市农村推行设立孝德基金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农村推行设立孝德基金。
孝德基金由孝心子女自愿上交,企业、民间团体、社会各界人士等自愿捐赠,用于赡养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的民间自治管理非营利性资金,其核心是通过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子女孝敬老人的主体作用。
《通知》规定,市、区县、乡镇、村四级设立孝德基金专门账户,对资金进行管理。乡镇孝德基金的资金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动员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助,上级孝德基金补助资金和乡镇财政出资等组成。同时,在市、区县慈善总会设立市级、县级孝德基金,资金主要来源是“慈心一日捐”资金以及市、区县财政出资,社会爱心企业及爱心人士、文明单位的爱心资金。市级孝德基金补助区县资金差额,区县孝德基金补助乡镇资金差额。
子女赡养费由村孝德基金理事会每季度收取,按照每位老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向其子女一次性收取本季三个月的基础赡养金,赡养金共设100元、200元两个档次,收缴后统一入账并公示。村级孝德基金理事会要按月发放孝德基金,一般在子女上交赡养金的基础上给予10%的补助,并从今年9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采用现金红包的形式送达老人。
在工作推行上,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全市省定、市定贫困村在2016年全部推开;对非贫困村,各区县2016年设立孝德基金的村要达到60%以上,2017年达到80%以上,2018年全面推开。(孟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