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遂宁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切实保障和提高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质量,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近日,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调整9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标准的通知》(遂府办函[2016]55号)。
通知指出,从2016年4月1日起,具有遂宁市户籍且年龄在100周岁(含)以上老人的高龄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50元,90周岁(含)以上不满100周岁老人的高龄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0元。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9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标准调整后资金的落实工作,认真做好高龄老人补贴对象的审核、审批工作,确保按时足额发放。要加强高龄补贴制度与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制度的衔接,形成有效对接、良性互动的运行机制,有效解决高龄老人的基本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