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新修订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滁州市立即把贯彻学习《办法》作为全市老龄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做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一是精于学习。在接到省老龄委通知后,迅速以市老龄委名义下发通知到各县(市、区)及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组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四级联动学习宣传体系。全市举办各类老年法规政策学习讲座40余场,印制发放《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办法》宣传单、宣传折页28000多份,全椒县还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编印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百题解答》知识读本3000份分发到各镇村;南谯区将《实施办法》纳入区年度普法计划。
二是广泛宣传。市老龄办联合琅琊区、南谯区和滁州经济开发区在市人民广场举行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办法》等宣传件1000余份,接受老年群众问题咨询120余人次。该市还以出租车、公交车、网站、电台、电视台等多种载体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天长市中南公交公司出动宣传车362台次连续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个月;明光市在全市数十家金融服务网点、大型超市、各大医院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敬老标语;定远县利用老年协会,在全县各级老年协会中组织老年人学习;凤阳县在老年人集中的鼓楼广场发放《实施办法》宣传手册2000份,同时在行政窗口向办理老龄证工作的老年人发放宣传手册500余份。
三是积极维权。在开展宣传学习同时,该市积极推动各项老年维权工作,加大老年人权益保护力度,确保《办法》落到实处。2015年起建立了覆盖全市10.84万老年人的高龄津贴制度,全年发放高龄津贴4215万元;积极推进“银龄安康”行动,多形式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2015年全市参保人数11.27万人,参保覆盖率16.8%;积极探索医养融合新模式,市福利院老年公寓和社区卫生中心结合,建立老人健康档案260余份,定期上门为老人服务,各县、市、区也积极探索农村敬老院和乡镇卫生院的结合,为辖区内敬老院五保户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天长市法院、市司法局在宣传活动中现场为群众解答咨询200余人次,化解涉老矛盾纠纷11起;全椒县积极探索65周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南谯区建立法律援助机制,协调解决关系老年人切身利益的财产、赡养、福利等方面问题121件。
四、严以督查。市老龄办于3月上旬对各地各部门《实施办法》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做的较好的地区和部门进行了通报表扬,对少数宣传贯彻不力的单位进行提示和批评,将《实施办法》宣传贯彻情况与各地老龄工作年终评估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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