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政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社会福利中心副主任甄炳亮就民办养老机构和农村敬老院闲置现象较多做出解释。
从这则新闻可见,社会福利中心甄副主任肯定了当前民办养老机构的农村敬老院床位闲置现象。文章指出了存在上述现象的原因。我作为一名基层民政工作者,结合自己的工作,也说说当前“民办养老机构和农村敬老院闲置”问题。笔者从2014年开始,从事横峰县民政局福利事务工作。走访了全县的农村敬老院、公办的养老院以及民办的养老院,参与了县十二五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总结和十三五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的前期调研工作。
首先,个人觉得民办养老机构和农村敬老院闲置是假象,为伪命题,并非绝对的数量饱和、闲置。大部分农村敬老院还是过去乡镇一级统筹建成,现在上升到了县财政统筹管理,当前给敬老院的投入依然非常有限;敬老院原来面向的是为五保户提供养老服务,现在才提倡敬老院面向社会老人,发展成为区域性的养老服务中心。在这个转换过程中,敬老院工作人员观念尚没有转换过来,相关部门领导观念也没有完全转换过来。横峰县乡镇敬老院床位一般在三十张左右,只配备了两名工作人员,这种格局仅能收养五保对象,对于半失能、全失能的老人,显然无法满足他们的养老服务需求。新篁办事处洪姓老年夫妻告诉笔者,他们只生育了两个女儿,出嫁在外地,家中房屋是上世纪六十年代建设的木式土墙瓦房,在一山埂底下,每到雨季,害怕山体蹋方而不安,多次要求进敬老院生活。敬老院因床位不够、以及夫妻俩不属于五保对象,一直难遂心愿。对于全失能、半失能的社会老人,乡镇敬老院负责人明确表示无法接收,两个工作人员从管理到生活照料,已经非常忙,确实无法照顾更多半失能、全失能的社会老人。
其次,部分老人无力承担民办养老机构的费用。笔者所在地县社会福利中心(公办)收费情况是全自理老人每人每月800元,半自理老人每人每月1200元,失能老人每人每月2800元。民办养老机构收费情况是全自理老人每人每月1000元,半自理老人每人每月1500元,失能老人每人每月3000元。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为每人每月80元,支付养老机构的费用犹如杯水车薪。也许有人会说,他们的儿女有责任和义务承担相关费用。还拿上面说到的那对老夫妻来说,两个女儿,大女儿家庭条件稍好些,女婿在村委会工作,女儿做家务,有一个外孙和一个外孙女,还有男方父母。全家年收入四万多元,两个孩子读书及全家各种费用所剩无几。老人如果和他们一起吃住勉强还行,如果每月拿2000元给两位老人进养老院生活,显然力不从心,老人小女儿生活更差一些,更加无力承担双方父母进养老院的生活费用。两位老人不愿意分散到各个女儿家生活,经济上无力又进养老院生活,这可能不是这一对老人才碰到的问题。
再次,政府、社会和个人形成了共识,认为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市场空间巨大。特别是随着政府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政策性倾斜,很多奖励措施促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确实促进了社会对养老服务市场的投入。不仅刺激了十二五期间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仍然助推着十三五期间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热潮。从各地政府部门公开的信息可以看到,很多地方仍然在把大力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作为十三五期间的重点民生工程之一,有的地方还把养老服务建设项目作为招商引资工程来抓。医养结合式养老机构、公寓式养老服务、旅居式养老服务机构项目逐渐成为投资热点。
当前,城乡老人仍然存在不认同机构养老,特别是对民办养老机构养老有很大的偏见和误解。部分观念超前的,认可了机构养老,大多要求到公办养老机构养老。究其原因,部分老人及其子女说出了他们的心声,认为在公办养老机构出了意外,能够找政府承担赔偿,当心在民办养老机构出了意外,要求赔付难。一部分人还认为,在公办养老机构出了意外,即使按照相关规定,养老机构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时,依然可以要求得到相应的补偿,而在民办养老机构出现意外,按照相关规定,养老机构不承担责任时,无法得到任何补偿。如何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监管?民办养老机构如何赢得养老市场的青睐?如何转变老年人的养老观念等系列问题需要政府、养老机构、社会工作者共同使力来破解。
尽管当前民办养老机构和农村敬老院闲置是伪命题,确实也应该给日渐跑火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泼上一盆冷水。相关部门确实要做好总体规划,分区、分级、分类布局,充分调研、制定因地制宜的养老服务建设规划。既要充分满足养老服务市场需求,也要防止地方养老服务投资过热过快,甚至无序发展,最后象房地产市场一样闲置、库存过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