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潍坊市高度重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多部门共同推进,以多种形式积极为老年人维权服务,形成了助老维权的合力。“十二五”期间,全市老年维权网络建设得到稳步推进,有效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积极开展老年人维权公益服务示范站创建工作。2015年,市老龄办、市综治办、市中级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创建工作的意见》,并在全市创建了9处省级“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
二是涉老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后,市老龄办立即组织在全市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活动,在《潍坊日报》刊发专版进行宣传和解读;协调司法部门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列入普法规划。2015年,市老龄办、市司法局又联合转发了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降低了老年人法律援助的门槛,把民生领域与老年人权益维护密切相关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使法律援助惠及到更多老年人。
三是建立完善老年维权保障机制。在市、县两级老龄工作机构设立了老年人法律维权服务中心,在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了老年人维权工作站,所属镇街司法所均落实了专人负责老年人法律维权工作,全市老年维权保障机制初步建成。“十二五”期间,全市共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7985人次,立案审结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1350件,审结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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