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人口120.2万,全县60周岁以上老人15.2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3.6%。 “十二五”期间该县建立“五项机制”提高老人幸福指数。
一是建立了五保供养经费自然增长机制。自2006年1月起,实现了五保供养从村民集体内部互助共济体制向国家财政供养体制的历史性转变。5年来,4次提高供养标准;2011年集中供养每年每人34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2400元;2012年集中供养每年每人3700元,分散供养每年每人为2900元。2013年四季度起集中供养每人每年40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3200元,五保老人每月另发20元零花钱。2005年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集中供养5800元/年,分散供养4800元/年。
二是建立高龄老人补贴经费发放机制。百岁老人补贴一直按照省有关文件严格执行;2008年百岁老人的补贴标准为200元/每人每月,从2009年起每人每月300元。自2011年1月起对全县1800多名9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每人每月100元尊老金,从2011年3月起,对全县2万余名80-89岁以上老人发放每人每月50元的尊老金,每年发放高龄津贴近1600多万元,资金渠道采取县乡两级财政分担。
三是建立城乡困难老人生活经费保障机制。全县每年将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6000多名老人(其中城市户口60人左右、农村户口6000人左右)60周岁以上的老人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60多万元。
四是建立医疗救助经费供给机制。 2010年7月,县政府出台文件进行医疗救助并逐年调整政策,提高救助比例及封顶线,至2005年,符合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救助比例提高至70%,年度救助封顶线提高至40000元。被救助对象绝大多数系老人。
五是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经费补偿机制。自2011年起,和中国人寿保险量身定做了一份新的险种——“安康关爱行动”,为60岁以上老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险,为高龄老人构建又一道防护网,五年完成320万元,参保5.9万人次,连续5年实现保省政府目标的覆盖率。
(刘兆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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