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饶县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稳步提高了社会养老保障水平,竭力解决好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更多弱势群体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标准补贴“双提高” 居民养老“实打实”
“咱老百姓交的养老保险,今年政府补贴的标准又提高了,领到手的钱多了,平日里去买些面粉和蔬菜,很够花的,用不着儿女给咱养老钱,这政策真是越来越好了。”领到刚刚发到手的养老金,67岁的李鹊镇村民袁春华高兴地说道。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普惠制公共政策。2010年10月,该县正式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只要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年人,不需缴费,便可每人每月领取基础养老金。2011年7月,该县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统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自2014年起,该县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至现在的每人每月150元。
老有所养,才能老有所乐,虽然每月只是150块钱,但这150块钱,温暖的是老人们的心,带来的是党和政府的关怀。
医保大病“双保险” 老年人看病“底气足”
今年家住同悦小区70岁的李正堂大爷患有颈椎病,经受了不少病痛的折磨,可他担心治病要花不少钱,迟迟不肯就医。后来,听说今年县里提高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消除了他的顾虑。“去县医院治疗的,现在不疼了,一共花了4400多块钱,报销了3200多,结果自己就拿了1200多。”同悦小区居民李正堂介绍说。
据了解,今年该县提高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对参加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每人每年360元提高到400元。“去年该县的补助标准就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60元,今年又提高到400元,这样补助标准的提高相当于今年各级财政补助比去年多补助了1600多万元,惠及城乡群众40万余人,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县社保中心居民医疗保险股股长刘霞表示说。
社会救助“全方位” 群众生活“乐淘淘”
花官镇杨王社区农村幸福院内不时传出欢声笑语,不少老人聚集在这里打牌、下棋、聊天。幸福院配备了休息室、餐厅,不少老人中午就在这里吃饭、休息。“家里老人年龄大了,我们白天在外上班,没人照顾他们,很不放心,自从有了幸福院,老人就来这里活动散心,中午还可以在这里吃饭休息,老人在这里舒心,我们也放心。”杨王村村民杨培玉如是说。
为给老年人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该县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机构建设。目前,全县在运营的各类养老机构达到55家,其中公办养老院9家,村办养老院3家,农村幸福院和城市日间照料中心42处,民办养老机构1家。为优化居家养老环境,先后实施了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工程,为城乡困难老人家庭安装了坐便器扶手、洗浴椅、三角手杖、无障碍餐桌和可视门铃等无障碍设施,今年共完成城乡困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450户。
最美桑榆景,人间重晚晴。该县积极落实老年人惠民政策,初步建立了老年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今年,将70-74周岁老年人救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500元,75-79周岁由620元提高到730元,共为全县34884名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生活救助金2656.7万元。自2013年起,该县连续3年提高农村和城镇无固定退休收入老年人生活救助金标准。为低保老人发放高龄津贴,60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百岁老人发放长寿补贴金……一系列的制度、措施,让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更有保障、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