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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老龄事业着力实现“五有目标”

2017-09-14 08:00:01 无忧保

“十二五”以来,烟台市坚持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党政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改善民生与老年人共享相一致、敬老文化建设与政策环境建设相统一的原则,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目标,认真宣传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省市优待老年人规定,进一步加大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投入,全力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老年人充分享受到了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成果,先后获得“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社会养老保障水平逐年提高

城乡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现了市级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实现了11连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85元,两个县市区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落实了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制度,建档率已达90%以上;实施银龄安康工程,老人收益率连续六年位居全省前列。老年社会救助力度加大。符合低保条件的60岁以上老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保障了城乡19.2万特困老人的基本生活;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的分散供养保障标准不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老年社会福利水平进一步提高。2012年修订了《烟台市优待老年人规定》,进一步扩大了优待范围、提高了优待标准,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所有县市区均为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了高龄津贴。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

努力推进全国一流养老服务业典范城市建设。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产业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全市共建有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14处、农村幸福院313处、养老机构228处,养老床位总数4.8万张,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3张,居全省前列。整合组建包含“居家养老呼叫系统”的民生服务平台10处,发展邻里互助点500处;为8.84万人农村“五保”、城市“三无”、80岁以上等老年人群体购买养老服务。成立了20亿元的全省首家养老基金烟台福颐养老投资中心基金,总规模拟定为60亿元。积极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发展养老服务业,已建和在建的龙口南山养生谷、莱州桃源山庄、高新区御花园老年公寓、开发区磁山颐生苑国际老年公寓和福山乐天养老中心等养生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已初显成效。

三、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

大力实施“文化养老”战略,各类老年文体活动组织和设施日益完善。村、居老年协会建设见到成效,全市老年文艺团体达731个,老年文艺骨干达2万多人。全市有规模的老年文体活动站点达到61270处,其中省市老年人明星健身站点193个。连续六年举办全市老年文化艺术节,共有837个节目(作品)、9200多人参加比赛和演出。190个节目(作品)在全国、全省比赛中获奖。全市各类老年大学、学校达38所,每年培训老年学员2万多人次。

四、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开展了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创建活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涉老案件有关工作实施意见》、《关于集中开展老年人维权活动的意见》,为涉老案件设立“绿色通道”,老年维权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网络不断完善。近三年来,解决非诉讼法律事务900余起,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3200余件,减免律师费310万元,受援老年人3000余人次。全市各级法院共审理各类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案件60余起,惩处犯罪分子70余人,审理涉老民事案件700件,咨询700余人次,减免诉讼费51万元。

五、“银龄建功”行动让老年人焕发青春

建立了老年人才信息数据库、老年人才需求企业数据库,搭建起了“老年人才交流平台”;开展了“十佳老有所为楷模”评选表彰活动,选树推广了吴权生、孙佑杰、安立盛、赵瑞基、于大卫等一批在文化教育、维权维稳、移风易俗、关心下一代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年所为的典型,先后有104人荣获省、市模范老人称号。

六、敬老养老助老美德传遍文明港城

连续多年举办“敬老月”、“陪空巢老人过年”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帮助老年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十大孝老爱亲楷模”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在主流媒体设立了“银龄之声”等栏目,开设了“烟台老龄官方公众微信号”,全面改版升级老龄办部门网站,连续五年开展了老龄事业新闻奖评选活动,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老龄新闻宣传报道先进单位和“全省老龄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预计到今年底,烟台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50万余人,占总人口的比例约23%。全市人口老龄化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将呈现出老年人口增长快,规模大;高龄、失能老人增长快;农村老龄问题突出;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独居化加速;未富先老矛盾凸显等特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烟台市老龄事业发展将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老龄工作总体部署以及“率先走在全省、全国前列”的总体目标,着力做好几项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敬老养老助老氛围。打造“孝行烟台、爱传港城”平台,广泛开展“敬老文明号”、“敬老月”等多种形式的敬老志愿服务活动,宣传推广敬老模范、敬老家庭、敬老企业和敬老企业家典型。二是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改革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继续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动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融合发展。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人才培养。三是进一步加快完善老年人社会福利和保障体系。抓紧完善涉及老年人的养老、医疗、护理、住房等社会保障制度,逐步缩小城乡、区域之间的保障差距,加大困难老年人社会救助力度,进一步完善老年人社会福利和高龄津贴制度。四是进一步加强涉老政策法律制度的落实。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主线,抓紧制定进一步落实“两法一条例”的配套政策措施,广泛开展维权示范站创建活动,强化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加大涉老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五是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打造“银韵烟台,炫丽仙境”平台,以老年文化节为载体,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老年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和银龄建功活动,展示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成果。六是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勇于奉献的老龄工作队伍。烟台市要求各级老龄委和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政策指导;各级老龄办要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搞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广大老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老龄事业中去,真心关爱老年人。

老龄工作已经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稳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做好老龄工作任重而道远。烟台市老龄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解放思想、开拓奋进,积极作为,完善养老政策,创新助老机制,发展养老文化,弘扬孝老美德,维护老年权益,不断提高广大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实现老年人的幸福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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