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石村老年公寓秉持“老人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千方百计解决老年人反映的问题,真心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公寓成立维权宣传组,在公寓显著位置张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图片,并利用每周的公开活动日向老年人解读法律法规;利用老人子女及家属看望老人的时间,宣传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的义务,提高了维权意识。二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如在公寓入住的王大爷夫妇,有子女四个,分别在城市和农村,经济条件不一样,对老人的赡养出现分歧,维权宣传组人员上门沟通,化解了家庭纠纷。三是提高员工法律意识。通过每天晨会和每周例会,加强对涉老法律法规学习,要求每个员工都做到时刻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公寓还和律师事务所签订维权协议,邀请律师到公寓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
日前,张店区石村老年公寓被省老龄办、省综治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和省司法厅联合命名为“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荣誉称号。(孟凡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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