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烟台市老龄委正式印发《关于命名表彰第二届烟台市“敬老文明号”的决定》,命名芝罘区老年大学等60个单位(集体、窗口)为第二届烟台市“敬老文明号”,并于10月19日在东山宾馆举办的全市老龄工作座谈会上对第二届烟台市“敬老文明号”获奖单位代表进行授牌表彰。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省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烟台市老龄委于2014年8月27日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届烟台市“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在全市开展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精心组织、积极推动,各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踊跃参与,全社会的敬老意识进一步增强,为老服务社会氛围进一步浓厚,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全市敬老养老助老氛围进一步浓厚。
为表彰先进,倡树典型,把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经参与创建活动各单位申报、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评选推荐、烟台市“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组委会验收审定,最终决定命名芝罘区老年大学等60个单位(集体、窗口)为第二届烟台市“敬老文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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