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沭阳县多举措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今年来,江苏省沭阳县以需求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实施建设运营补贴、优惠土地供给、保险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办法,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不断提升社会养老服务水平。
重点项目优先给予用地保障。对社会力量提供床位数在200张、500张和100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投资项目,分别列入县、市和省级服务业重点项目,打造养老服务品牌,争取省市专项资金支持,优先保障土地供给,进一步提升沭阳社会养老建设整体档次。
建立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对以自建产权用房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对达到省定标准、建筑面积400平米以上的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给予1 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城市社区小型托老所、农村老年关爱之家每个最高给予8万元的一次性补贴。该县近年来先后对6所民办老年公寓发放一次性建设补贴172万元。同时,对连续入住6个月以上的老年人实有人数,按每月全护50元、半护40元、自理30元的标准补贴养老机构运营。
引导民间资本创办护理型养老机构。大力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老年疾病康复、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医疗服务,如铭和养老服务中心、幸福怡养老护理院,成桂康复护理院等。同时,对取得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养老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人员,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2000元、1000元和5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加快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体制改革。通过公开招标,由具备实力,服务优质的民营企业与乡镇(街道)合作运营,合理配置公办资源,实现养老机构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企业化管理,如七雄社会福利中心、沂涛社会福利中心等。
推行民办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贴制度。采取降低运营分险,由政府购买服务,建立老年人保险制度,对民办养老机构按照100元/人缴纳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给予每人每年80元的保险补贴;对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每人每年保险费20元由县财政承担,以化解养老服务机构在运营过程中潜在的风险。 (荣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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