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老龄委《关于开展自治区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执行情况检查评估的通知》精神,我区积极贯彻落实《喀什地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情况。
为做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后期总结工作,首先我市进行自查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自查评估报告,同时填写《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检查评估量化指标表》。我市根据“十二五”规划检查评估量化指标表,找出我市在“十二五”规划执行过程中老龄事业发展的不足之处,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争取在“十二五”规划的最后后半年积极完成未达标的工作。
综合评估情况,“十二五”最后半年,我市将在不断巩固完善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重点在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强化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加快养老服务机构人才培训、加强老龄工作督查督办等方面下功夫,确保到2015年末全面完成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推进我市老龄事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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