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上午,市老龄办召开办公会,调度“敬老月”活动开展情况。根据全国老龄委和省老龄委对“敬老月”活动的部署要求。淄博市老龄委决定10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开展第十二个敬老月活动和第29个老年节(10月21日)。“敬老月”将围绕“倡树敬老家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为根本任务,广泛组织和动员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家庭和个人,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积极引导广大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建设和睦家庭,传承优良家风,安度幸福晚年,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敬老月”活动,以庆祝我市第29个老年节为契机,围绕“敬老月”活动主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阵地和孝文化教育基地,通过开展敬老主题宣传、设立敬老公益宣传牌、悬挂标语和横幅、发送敬老短信等形式,进一步抓好老年法规政策宣传,开展人口老龄化基本市情宣传教育。通过发表广播、电视讲话,刊发署名文章及慰问信等形式,大力营造尊老敬老的浓厚社会氛围。强化敬老思想道德建设,大力传承孝德文化,倡导社会各界投身于敬老助老行动。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老年人办实事。将走访慰问活动作为了解老年人生活、倾听老年人心声、解决老年人困难的桥梁和倡领敬老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的行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深入老年公寓、敬老院和老年人家庭,对老干部、老职工、高龄老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特别是老党员、老英模进行走访慰问。对百岁老人,各区县要做到全部走访。特别关注高龄、特困、失能老人的生活,采取结对帮扶和集中救济救助等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志愿者广泛开展义诊、义演、理发、健康咨询、心理疏导、法律维权、亲情陪护等助老活动,建立为老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发挥老年群众组织和老年志愿者的作用,积极倡导老年人开展邻里互助,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帮扶高龄、病残老年人。
活动期间,要集中开展老年维权活动,落实老年人的各项权益。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重点,认真落实《老年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把各项惠老优待政策落到实处。深入开展老年法规政策执法检查活动,充分发挥“老年优待服务窗口”和“敬老文明号”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广泛开展老年法规政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举办法律咨询、维权服务等活动。不断完善老年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机制,开辟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集中开展老年人维权活动。要深入开展老年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文化馆、图书馆等公益性群众文化单位的作用,增加面向老年人的特色文化服务项目。重视老年群体的精神文化需求,开展面向基层的老年文体活动。加大对老年人自发组织的文体活动的指导和支持力度。举办好庆祝老年节广场文化活动,集中组织开展老年文体活动。
市老龄办主任李勇要求:今年的“敬老月”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有益,集中在10月份有序开展,以展现当代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积极健康、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营造尊老、爱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按照市“敬老月”活动方案和科室分工,组织好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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