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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敬老月”开展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


淄博市老龄委决定10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开展第十二个敬老月活动和第29个老年节(10月21日)。市司法局、市老龄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全力做好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对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做出全面部署。结合“敬老月”要集中开展老年维权活动,落实老年人的各项权益。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重点,认真落实《老年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把各项惠老优待政策落到实处。深入开展老年法规政策执法检查活动,充分发挥“老年优待服务窗口”和“敬老文明号”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广泛开展老年法规政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举办法律咨询、维权服务等活动。不断完善老年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机制,开辟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集中开展老年人维权活动。要深入开展老年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近日,市老龄办在张店区坤升社区开展“敬老月”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就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进行宣传,进一步增强老年人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活动现场,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设置咨询台现场咨询等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淄博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等涉老法规政策进行了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2300余份。社区老人们对这样的宣传活动,内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非常满意。(孟凡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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