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沭阳:为339名抗战老战士颁发纪念章


为抗战老战士颁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是一项庄重严肃的政治任务。截止9月3日,江苏省沭阳县339名抗日战争时期在乡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全部领到了由县民政局颁发的抗战70周年纪念章,无错发、漏发、重发现象。
严格确定发放对象。根据部署,该县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四类对象纪念章的发放工作。一是抗日战争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和残疾军人;二是移交政府安置的抗日战争时期军队离休干部、无军籍职工;三是抗日战争时期在国民党军队服役,后在解放战争中起义、投诚编入解放军序列的在乡复员军人;四是参加过抗日战争、后回乡务农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
规范发放程序。在发放前,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统一发放人员思想,规范发放程序,明确发放人员职责,提出发放注意事项。对发放对象再核实、再审查,凡是经再次核查后与“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中人员信息完全一致的,列入发放名单;凡是经再次核查后与“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中人员信息有出入的,应调查清楚、确认完全符合条件后再列入发放名单。
严格发放手续。在发放纪念章时,首先核实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入伍(参加工作)时间、优抚对象类别、家庭住址等信息,并把发放的纪念章编号登记清楚,确认当事人与纪念章一一对应无误后,请当事人或其亲属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名或按手印,最后将纪念章发放给当事人。
据了解,该县此次共颁发抗战70周年纪念章339人,其中抗日战争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140人、残疾军人197人,移交政府安置的抗日战争时期军队离休干部1人,抗日战争时期在国民党军队服役,后在解放战争中起义、投诚编入解放军序列的在乡复员军人1人。 (荣超 孙月友)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