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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老龄办开展“道德模范在身边”学习宣传月活动


近日,市老龄办为切实推动道德模范崇高精神进基层进群众,充分发挥榜样感召人、影响人、带动人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结合我市“第十二个敬老月”活动和第五届“孝感淄博”模范人物评选活动,开展“道德模范在身边”学习宣传月活动。
活动以评选表彰第五届全国、全省、全市道德模范和第五届“孝感淄博”模范人物评选活动为契机,以“道德模范在身边”为鲜明主题,坚持一手抓评选表彰、一手抓学习宣传,坚持贴近基层一线、吸引群众参与,坚持突出本地特色、注重实际效果,通过开展“德耀中华”专题宣传、举办道德模范事迹展览、制作刊播道德模范公益广告、开展道德模范“故事会”活动、组织道德模范基层宣讲活动、开展道德模范“传帮带”活动、开展关爱道德模范行动、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形式,在广大城乡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营造见贤思齐、择善而从的浓厚氛围,树立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尚,为加快推进幸福淄博建设提供有力道德支撑。
一是大力开展敬老文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在身边”活动和敬老社会氛围。围绕“敬老月”活动主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阵地和孝文化教育基地,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在身边”和敬老主题宣传。二是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开展向老年人送温暖和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在身边”活动。切实关心老年人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深入老年公寓、敬老院和老年人家庭,对老干部、老职工、高龄老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特别是老党员、老英模进行走访慰问,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老年人手中。三是积极组织为老志愿服务,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在身边”活动和为老年人办实事活动。采取多种形式,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掀起敬老、助老服务高潮。四是集中开展老年维权活动,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在身边”活动和落实老年人的各项权益。要以《老年法》、新修订的《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省、市老年人优待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为重点,切实把各项老年法规和优待政策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老年维权直通车”、“老年维权示范岗”的作用,开辟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集中开展老年人维权活动,做好涉老矛盾纠纷调解。要高度重视老年人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妥善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五是结合深入开展老年文体活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在身边”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要组织老年节座谈会、茶话会等活动,庆祝老年人的节日,广泛征求老年人对经济社会建设和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要结合老人节、国庆节,集中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在身边”学习宣传月活动。(孟凡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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