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烟台市司法局和市老龄办联合印发《通知》,就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两级司法、老龄部门有关“全力做好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作出统一部署和安排,为烟台市老年人依法维权工作增添了一道坚强保障。
《通知》要求:一要着力增强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自觉性。要把做好此项工作作为一种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主动回应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找准职责定位,明确服务重点,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法律法规全面实施作出应有贡献;二要着力提高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效性。要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扩大服务范围,强化涉老法规宣传教育,提升老年人依法维权能力,增强全社会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意识,积极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打造“城镇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圈,抓好便民示范窗口建设,开展“法治阳光温暖老龄”专项服务活动,服务走基层进乡村,为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特殊需求,让老年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三要着力为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司法行政和老龄系统要主动加强协调配合,系统谋划,精心组织,强化保障,健全队伍,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和定期沟通机制,加大服务力度,降低为老法律援助的门槛,注重树立和表彰先进典型,展示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尊老敬老的良好职业操守,营造爱老助老的浓厚氛围。
标签: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