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80周岁以上长寿老年人生活质量,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建构和谐高新,结合本区实际,在社会保障局民政处的积极建议和争取下,济南高新区印发《济南高新区80岁以上长寿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规定:高新区自2014年元月1日起,实施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发放制度。将领取高龄补贴的老人年龄扩大到80—89周岁,每人每月领取15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领取200元;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领取300元。该政策的实施惠及全区2200余名老年人,区财政每年投入400余万元,切实减轻了广大老年人的养老负担,提高了老年人的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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