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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老龄办2015年上半年老龄工作取得新发展


今年以来,全市老龄工作以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为主题,以宣传贯彻“一法一条例两规定”为主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主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各项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都取得了新发展。
一、市委市政府更加重视老龄工作。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3次听取老龄工作汇报,指导老龄工作,市里领导多次参加老龄调研等多项老龄活动,我办也数次向市领导汇报老龄工作。2月11日,全市民政老龄残联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了2014年度工作,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安排部署了今年工作的任务,副市长李灿玉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也都将老龄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日程,与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张店区把老龄工作作为“幸福张店”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事业规划。博山、沂源等区县还把老龄工作重点项目列入年度为民所办实事中。
二、老龄问题调研更加深入。一是强化调研工作。年初,印发了《关于开展老龄工作调研的通知》,对全年老龄工作专题调研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确定从4月底至9月,集中开展老龄调研活动。调研活动紧密围绕推进养老保障体系建设、老年权益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拟定了23个专题和重点,深入基层,采取多种形式,收集第一手基础资料,形成调研报告,为破解老龄工作难题提供决策依据。9月份,我办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调研成果进行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调研成果给予表彰。二是重点开展信息化养老工作调研。为全面掌握全市信息化养老工作开展情况,更好推进信息化养老工作的开展,4月份,我办开展了全市信息化养老工作调研活动。我们组成调研组深入区县、街道办信息化养老机构,通过看现场、听介绍、查资料、搞座谈等方式,全面掌握了全市在信息化养老机构建设、信息化养老服务开展情况及在运行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多方开展调研。认真完成第四次城乡老年人数据准备工作,务实做好省政府参事室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活动座谈会相关材料整理及汇报工作。调研做好全市老龄事业统计报表工作。5月份,从全市老年人口总数、老龄事业发展情况、老龄维权、老龄宣传、老年文化、老年教育等方面进行了调研统计,初步摸清了全市老年事业、老年产业等基本状况,为下一步科学为老服务提供了依据。今年,市委宣传部、政研室和市政府研究室、市社科联又将老龄问题列入调研内容。各区县也围绕养老问题、老年产业等方面整治开展不同内容的调研活动
三、注重业务培训,强化基础老年组织建设。一是举办了全市老龄工作业务培训班。3月26日、27日,举办了全市老龄工作业务培训班,市、区县、乡镇(街道)老龄办以及有关涉老单位工作人员近200人参加培训。重点针对老龄工作宣传报道、银龄安康工程 、基层老年组织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化等老龄工作业务进行培训。培训班还特别邀请了全国老龄办、省老龄办老领导、专家讲授了老龄化形势、老龄工作愿景前瞻、养老政策解读以及新修订《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内容,班上还邀请了外市老龄工作者介绍了如何做好基层老龄工作的经验。通过这次培训,全市老龄工作者业务知识、业务能力得到普遍提升,增强了用法治思维和防止方式干好老龄工作的自觉性,为做好全市老龄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进一步做好基层老年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3月份,下发了《关于全面实施乐龄工程进一步深化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对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检查验收、保障奖励等方面做出了具体安排,进一步促进了基层老年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在机构、制度、队伍、场所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建立健全我市、县、乡、村四级老龄工作组织网络,协调财政部门设立专项资金,多渠道化解基层老年组织建设面临的困难,强化乡镇老龄办和村居老工委在老年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按照“有组织、有制度、有阵地、有活动、有成效”的要求,新增和改扩建了一批示范性基层老年组织和活动场所,进一步促进了我市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规范化,目前,全市基层老年协会建成率已达87%,年底达到95%以上。
四、依法办事,老年人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一是着力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两规定”。半年来,全办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老年法》、《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省、市优待老年人规定》,使老年法规政策得到普及,全社会尊老敬老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意识、老年人自我维权能力得到不断提高。提升了全市老年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老年维权服务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为老年人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便捷性,半年来,各区县全部建立老年人法律服务联络处(站)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律师服务团,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村、进社区”活动,发挥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的维权优势,调动社会各界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老年人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扎实做好权益保障工作。联合市里司法部门,充分发挥“老年人法律服务联络处”和“维护老年人权益律师服务团”作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使老年人得到切身法律服务。同时,将“加强老年维权服务队伍建设”和“深入开展老年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列入了“法制淄博”建设2015年重点项目。
五、多措并举,推动老年事业全面发展。一是做好第七届“老博会”参展工作。发挥市老龄产业发展促进会组织协调作用,组织全市20家涉老企业、机构组团参加了第七届中国(山东)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展览会上,我市参展团取得了社会效应、经济效益双丰收:淄博舜唐家纺布艺文化有限公司签单13个,7家企业有合作意向,现场销售金额20000余元;淄博舒护家中老年用品有限公司与20余家企业达成合作意向;淄博树禾医疗器械公司展示的老年人“洗澡车”等老年用品吸引了众多参观者,也引起了省里领导的关注,与17家养老机构签订了定制协议。二是深入推进银龄安康工程实施。年初,召开全市银龄安康工程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银龄工程工作。上半年,全市投保老年人数达18.6万余人,投保金额371.5万元,理赔1210人次,理赔金额259.7万元,全市投保率于去年同比增长21%。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老龄事业。今年,争取市级财政资金60万元扶持了12家养老机构,13万元奖补了10个基层老年组织,下半年30万元奖励15处爱心助老示范基地。同时,争取省级财政资金100万元,扶持了我市5家养老服务机构。四是加强为老服务信息化工作。年初,召开了全市信息化养老发展工作座谈会,传达贯彻省会议精神,听取了意见建议,研究部署了全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今年,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市级信息平台管理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完成了办公地点的搬迁,加大了为老服务企业的引进和服务体系搭建工作力度。半年内,有多家企业和养老机构入驻信息平台,更新信息约500条,为老年人提供服务800余人次。
六、强化宣教工作,积极开展老年活动。一是多举措做好老龄宣传教育工作。年初,修订并印发了《淄博市老龄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上半年,从全市选聘了56名老龄工作信息员,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600余篇,编辑出版《夕阳红》报12期、65万份。同时,我们联合淄博市电视台、淄博人民广播电台、《淄博晚报》社等市内新闻媒体开展了《探索居家养老模式》、《老龄化来袭 资本掘金养老业》等内容的深度报道,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二是开展多项评选活动。启动了第五届淄博市模范老人和“孝感淄博”模范人物评选、第一届“淄博老龄新闻奖” 以及“第二届淄博市敬老文明号”等数项评选活动。三是积极组织开展老年活动。组织市老年文化艺术团等老年文化组织,开展老年文化艺术“三进”活动,组织开展中老年太极拳比赛和广场舞学习班。组织开展了中老年文化艺术节、中老年才艺大赛、老年书画美术大赛和“金色时光”老年摄影大赛等多项活动。
七、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今年,按照市委部署要求,我们继续深化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发展活动取得的成果,扎实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委有关规定,通过长效机制,不断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努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在全市老龄工作系统着力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老龄工作队伍,进一步营造“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老龄工作氛围。
淄博市老龄办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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