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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出台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实施方案

2017-09-21 08:00:02 无忧保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推动高龄老人社会福利制度由传统补缺型向普惠型发展,湛江市委市政府把“建立80周岁以上老人普惠型高龄津贴制度”列入2015年市政府工作十件民生实事。6月2日,湛江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湛江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凡具有湛江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以下简称高龄老人),以及驻湛部队服务管理以及计划移交尚未移交地方安置的高龄离退休干部,均可享受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目前,全市18万老人已经享受高龄津贴。

根据实施方案,湛江市高龄津贴的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3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50元;100周岁以上按原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发放。80—99周岁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按月发放。在核定低保家庭、五保户等困难对象时,高龄老人生活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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