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法》)实施以来,吴江区老龄协会努力提升老年人和全社会公民对新《老年法》的知晓度,并通过调研,听取老年朋友意见,积极建言,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为推进吴江老龄事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发放学习资料7500册
营造敬老爱老氛围
新《老年法》是一部既为当代老年人造福,又为未来老年人铺路的法律。新《老年法》颁布后,区老龄协会先后两次印刷《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及《苏州市吴江区老年人优待办法》等学习资料7500册,分发至各镇(区)、村(社区)以及各涉老组织,使全区老年朋友及时学习新《老年法》。
为使各镇(区)涉老组织和老年朋友理解新《老年法》,区老龄协会举办学习新《老年法》辅导讲座,该会负责人作了题为《对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认识、理解和执行》的辅导报告,他在辅导中详细介绍了新《老年法》修改的背景、修改的特色,突出介绍新《老年法》在巩固家庭养老基础性地位与积极发展养老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的关系,以增进老年人福利与经济承受力和可持续发展。通过学习辅导,大家明确了新《老年法》的立法宗旨、老年人应享有的基本权利;了解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更好地在全区营造了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而后,区老龄协会又举办了“关于如何应对全区老龄化社会现状”的辅导讲座,组织相关人员听讲,大家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区老龄化的现状、发展趋势,了解区委、区政府应对老龄化社会发展所采取的各项有效举措,从而认清形势,提升涉老组织及老年朋友的认识,并对今后如何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方针有了明确的方向。
三项维权活动缓解老年人生活中的矛盾
近年来,吴江区老龄协会广泛宣传新《老年法》,他们联合区司法等部门举办新《老年法》宣传月活动的启动仪式,各镇(区)老年协会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使新《老年法》的宣传在全区家喻户晓。
区老龄协会还创新工作方法,主动与区法律服务中心联合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活动,每场活动安排三项内容,即上好一堂法制讲座课,由专业律师根据案例向老年人讲解如何运用法律法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组织一场法律咨询,安排区法律志愿者队的部分律师、公证员现场解答老年朋友的有关法律咨询;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活动,发放新《老年法》等法律宣传资料、”老年人权益保护”有奖问答法律题目。去年以来,区老龄协会先后在太湖新城(松陵镇)、平望镇、桃源镇组织开展该项活动,每次讲座,课堂内座无虚席,大家认真听讲,有的老人做笔记,有的老人在讲课现场传递纸条,向主讲律师提出疑问,在有奖问答环节,老年朋友争相回答相关法律问题。该项活动缓解了老年人在再婚、扶养、继承、房产等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目前,这一活动已制度化。
共建“心灵助老家园”让老年人“他助、互助、自助”
学习、宣传新《老年法》,目的是贯彻、落实新《老年法》,为此,区老龄协会重点做好为老服务工作。《吴江区老年人优待办法》是2010年修订的,原规定70周岁以上的老人可以免费乘坐公交车,但一些70岁以上老人反映,因年老体弱外出活动相对较少,能享受这一优惠待遇的机会并不多。为此,区老龄协会及时向区政府反映,提出将免费乘坐公交车优惠待遇的年龄降低到65周岁。在区政府领导的重视下,这一合理化建议在新修订的《吴江区老年人优待办法》中得到落实。
区老龄协会还主动与区司法局会商,设立“吴江区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站”,其主要职责是为老年人免费提供相关法律和政策咨询,与区法律服务中心联合免费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宣传和咨询。
区老龄协会与相关部门合力共建“心灵助老家园”。“心灵助老家园”是依托为老服务志愿者,通过为吴江户籍的60周岁以上有求助需要的老人提供“心理疏导、矛盾调处、法律咨询、权益维护”等助老服务,促进老年人“他助、互助、自助”的志愿化、公益化、社会化。目前“心灵助老家园”已为老年人解决诸如精神空虚、邻里纠纷、老年婚姻等心理精神方面的问题和遗产分配、财产分割、养老瞻养等物质方面的问题,做到为老人服务、替政府分忧、让百姓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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