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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动员会上的讲话

2017-09-22 08:00:02 无忧保

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

(2015年4月20日)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大家好!

根据会议安排,受建军主任委托,我就做好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工作(以下简称“第四次调查”),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举全系统之力做好调查工作

自2000年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全国老龄办开展了三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人口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期,老年人生活状况发生许多新变化,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出许多新态势,老龄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为此,迫切需要第四次调查提升层次,扩大范围,充实内容。

第四次调查在吸取前三次调查经验的基础上,有一些新特点:一是在调查定位上,从了解城乡老年人口状况的专业调查转变为摸清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底数、掌握老龄化国情的大型调查;二是在调查范围上,从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展到全国,是首次真正意义上全国范围的调查,样本量从原来的2万增加到22.4万;三是在调查内容上,进一步充实丰富,内容涵盖老年人口基本特征、家庭状况、健康状况、经济状况、社会参与状况等各个方面;四是在组织方式上,由全国老龄办组织转变为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共同组织。

开展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的法定调查,是一次与我国作为世界老年人口第一大国相称的重大老龄国情调查,也是落实中央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开展好这次大型调查活动,有利于摸清新时期我国老年人生活状况和养老服务需求,为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统筹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规划和政策提供科学支撑;为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地方规划提供基础数据支持;有利于提升老龄工作科学决策水平,促进老龄事业科学发展;有利于加强老龄基础理论研究,促进老龄科研事业健康发展;有利于扩大老龄工作社会影响,构建大老龄工作格局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

全国老龄委领导对第四次调查工作高度重视。王勇国务委员亲自审定了调查方案,并多次对调查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在全国老龄委第十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老龄办要会同老龄委有关部门和方面,在前三次抽样调查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和问题,认真组织实施好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为编制‘十三五’规划打下好的基础。”在全国老龄委第十七次全体会议上,他又进一步强调指出,“要组织实施好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这是编制好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摸清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底数,提升老龄工作科学决策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这次调查由老龄办牵头,要制定方案,周密组织,财政、民政、统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物质经费保障和技术支持,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尤其要做好数据开发利用和成果转化,最大限度发挥抽样调查数据的社会效益。”立国部长在2014年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上强调指出,“各级老龄办要切实发挥组织领导作用,积极做好资金申请、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协调相关部门,严密组织,精心部署,确保调查任务圆满完成。”立国部长还亲自担任第四次调查领导小组组长,一会儿他还要就做好第四次调查工作做出部署。建军主任下午总结讲话,也要提出具体要求。各位领导讲话非常重要,要求非常高,也非常具体,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勇于担当的态度和扎实有为的工作确实把第四次调查组织安排好。

二、明确任务,周密部署,切实做好第四次调查各项工作

第一,成立领导机构,健全组织网络

为加强调查的组织领导,确保调查顺利进行,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成立了全国第四次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调查办”)设在全国老龄办,负责调查具体工作。各省、抽中的县(区)以及抽中县(区)较多的地级市,都要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第二,组建调查队伍,抓好人员培训

抽样调查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把调查队伍选拔好,把人员培训培训好,是做好调查工作的根本保障。第四次调查实行全国、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督导,督导员由各级老龄、民政部门的业务骨干担任。为了保证质量,调查员由县级统一选拔,可从乡镇(街道)民政老龄干部、老年协会骨干、社区干部、社会工作者、中小学教师、大学生村官、在校大学生等人员中选拔。培训工作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逐步实施”的原则进行。省级骨干督导员培训由全国调查办负责,市县级骨干督导员培训由各省组织,县级督导员和调查员培训由各县组织。

第三,做好调查督导,确保调查质量

为确保此次调查的科学性,我们近期将选择河南、陕西、重庆、江西和内蒙五个地方进行模拟调查,希望这五个地方的老龄办做好相关配合工作。正式开展调查以后,各地老龄办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入户调查工作,同时,按照分级督导要求做好调查的督导工作,确保调查质量。

第四,处理好调查数据,充分发挥调查作用

在调查活动结束后,要尽快完成对数据验收、数据处理、数据成果转化的各项工作,各地的调查数据将分发给各省,各地老龄、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调查数据和成果,建立完善老龄统计调查制度。

第五,做好调查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按照全国调查宣传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广泛动员主流媒体和老龄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把宣传工作贯穿调查全过程,让参与调查地区的干部群众和老年人知晓调查,理解调查,支持调查。

三、做好调查工作的几点要求

第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与前三次调查不同,第四次调查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全国性老年人生活状况大型抽样调查,样本规模大,涉及范围广,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将近4万人,这样大规模的调查在老龄工作历史上是第一次,这既是对全国老年人生活状况和养老需求的全面摸底调查,也是对基层老龄、民政部门的一次考验。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老龄委领导的重视,积极争取财政、统计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各地老龄、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调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各级老龄办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调查工作和调查质量负总责,出现问题要重新组织调查,并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调查的质量是调查的生命。做好这种大型全国性调查,各地务必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全局意识,全国调查的质量要靠各地、每一位调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每一个地方的工作、每一份调查问卷都事关全国调查的质量,希望各级老龄、民政部门要以确保质量为中心,认真负责,严谨细致,把好重点环节。在调查实施过程中,人员选拔培训和入户调查督导是确保质量的核心环节,一定要按规范要求,确保每一份调查不走样。这次调查主要工作在县(区)一级,抽中县(区)的老龄、民政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调查任务。这次调查按老年人口比例抽样,山东、四川、江苏、河南、广东、湖南、安徽、河北、湖北、浙江、辽宁、广西等十二个省区样本量都在8000份以上,总样本量达14.9万,占全国样本量的67%,这些重点省区更要精心组织。

第三,加强保障、落实经费

本次调查所需经费实行分级负担,各级需要的调查经费由各级老龄、民政部门按三部委文件要求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未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的,要抓紧申请追加经费预算。全国老龄办申请的专项调查经费除本级使用外,将对部分西部财政困难的省区进行适当补助,各省老龄办也要积极申请专项经费,对本省财政比较困难的县(区)进行补助。

同志们,第四次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意义重大,希望各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圆满完成第四次调查任务。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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