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湖南省实施》进行了审议。草案提出,子女要保障老年人生活不低于家庭成员平均水平,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住房。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
啃父母的老本,无疑不可取。但是,中国人普遍有“鼻涕往下流”的传统,看着子女面临住房、教育、医疗等方方面面的生活压力,老人不会无动于衷。如果老人帮 助经济拮据的子女是“周瑜打黄盖”,那法律也管不了这么多家务事。因此,立法管“啃老”的初衷值得肯定;强拿恶要的“啃老”应该坚决制止。但是如果老人在 不降低生活质量的情况下,愿意发挥余热,自愿被“啃”,也无须法律操心。而且,有的年轻人为何“啃老”的问题值得反思。
在“啃老族”中,除了少数人眼高手低、好吃懒做、依赖心理作怪以外,有的年轻人“啃老”也是出于无奈。现在,住房、教育、医疗、交通、社交、吃饭、穿衣、 抚养孩子,样样要花钱,有的年轻人工资本来就不高,还过度或过早地消费了不该消费的房、车以及吃穿享受,不穷得底朝天才怪。何况,不断上涨的各种物价,对 于收入微薄的工薪阶层与农民来说,也就意味着他们的收入蛋糕被切去了一大块儿。奢侈消费他们可以不去奢望,但是基本的衣食住行也没能量入为出。从这个角度 讲,年轻人“啃老”,未必是不想“自食其力”,实则是因为计划不周全、物价上涨快,让他们力不从心。所以,要保护老人权益,不仅要立法规定老人有权拒绝 “啃老”,政府还要想办法帮助年轻一代化解生活压力,树立生活信心,避免民众生活质量下降。
总之,“老人有权拒绝啃老”知易行难。“啃老”不仅是伦理问题与法律问题,也是民生问题。如何化解“啃老”难题,不仅要用法律督促,也要在民生问题上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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