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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六类优待保障服务全市老年人


我市日前出台了《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意见》,拓宽优待范围,对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提供包括卫生保健、交通出行等6方面34条。
给予敬老补助,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不同年龄阶段发放每人每月50-1000元不等的尊老金。
照料基本生活,年满60周岁的重症残疾或缺乏照料的低保老人和城镇年满80周岁的“三无”老人享受每天1小时的爱心服务;年满60周岁无子女照顾的常州市级以上劳模、年满70周岁的归国华侨和孤老、独居、高龄离休老干部及90周岁以上入住养老机构的贫困老人,通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月给予200元爱心补贴。 提供计生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对象及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对象(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伤病残三级及以上)分别享受每月500、400元特别扶助金。
优惠老人出行,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60-69周岁享半价优惠,公交车 “老幼病残孕”专座不低于坐席数的10%。
丰富精神生活,免费向老年人开放市内各公益类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场馆。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畅游天目湖及南山竹海景区,60-69周岁老年人门票半价。
提供法律援助,依托“12348”咨询平台,为老人提供优先援助服务。老人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交或减免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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