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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博罗县提高高龄老人政府津贴标准


近日,十五届54次博罗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将该县95—99周岁老年人政府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所需增加资金由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至此,博罗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政府津贴标准具体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94周岁每人每月200元,95周岁以上每人每月500元。此举对于解决博罗县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质量具有重大且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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