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建立“照料假” 法律需出面

2017-09-24 08:00:02 无忧保
  继“常回家看看”这一话题之后,如今又有一个关于老年人的话题引起各方关注,这就是“照料假”。   所谓“照料假”,指的是家中有老人住院的职工,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获得回家照顾老人的一个假期,而所在单位有义务向该职工提供此类假期。   11月19日,全国老龄办副主任、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吴玉韶在首届全国敬老文化论坛上建议,我国应当探索建立在职职工“照料假”制度。   一直致力于研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浙江外国语大学教授董红亚说:“对于‘照料假’,在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其实这就是‘照料假’的雏形。”   政府为老人购买服务,为失能老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董红亚认为这些也可以归为对‘照料假’的一种探索。   “照料假”在欧洲一些国家早已在实施。“像法国等国家都有此类假期,被称之为‘亲职假’。假期一般会是几个星期,最多的亲职假达90天。”   而要将“照料假”落到实处,董红亚认为:“要让用人单位实行,就必须将该内容上升到法律层面,由法律对假期的各项内容做具体规定,这样才能落到实处。”   对于“照料假”,家住杭州石灰桥、今年42岁的岑先生认为“再好不过了”。“我爸爸有时候住院,但是因为工作忙,我无法去照料,心里很不是滋味,所以我非常需要这样的假期。”   岑先生认为“照料假”的设立需要法律来做保障,“不形成法律,我怕很多企业不会去遵守,到时候也只会成为一纸空文。”   家住杭州古荡61岁的李阿姨认为,“照料假”对于老人来说非常需要。“我们老了难免生病住院,生病时,最希望子女陪在身边。有这样的假期子女可以踏踏实实尽孝。”

标签: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