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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下月试点“以房养老”,住房抵押能否成养老保护伞

2017-09-24 08:00:02 无忧保
  6月23日,中国保监会公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自7月1日起为期两年内,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城市将试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纵观全球,“以房养老”在澳大利亚、美国、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已推行多年,但市场反响并不热烈。其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于中国推行“以房养老”政策有着很强的借鉴意义。   澳大利亚:“以房养老”是最后的选择   说起“反向抵押贷款”,也就是俗称的“以房养老”,步入古稀之年的澳大利亚老人卡萝尔·安·赫西摇了摇头说:“不是迫不得已,我不会考虑申请这种贷款。”   在澳大利亚,反向抵押贷款不是政府的一项政策,而是金融机构针对老年人推出的一个金融服务产品,因此存在风险。一旦房产抵押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会对居住者提出要求,将房产保持在一定状态。如果居住者想请其他人来一起居住,或是对房屋进行装修、出租等,都必须得到金融机构的批准。   美国:“以房养老”市场空间小   美国政府自1989年开始试点运行“以房养老”。经历二十多年的发展后,如今每年签约量只有7万左右,市场空间非常狭小。   “以房养老”在美国被称作“房产净值转换贷款”或“反向抵押贷款”。如果房产价值超过贷款本息,剩余部分归还给继承人;如果房产价值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由政府负责补足差额;子女如想继承房产,也可将贷款本息还给银行然后将房产赎回。   新加坡:“以房养老”套现作用不明显   上世纪90年代,新加坡政府推出以房套现的屋契回购计划、乐龄安居花红计划,但应者寥寥。   屋契回购计划规定,达到公积金最低存款提取年龄的老年人(现为63岁),只要家庭月收入不超过3000新元,且名下没有其他房产,即可将居住组屋的剩余屋契卖给国家发展部下属法定机构建屋发展局,以30年租约继续居住。专家认为,在新加坡这个以华人为主的社会中,靠子女养老仍是主流,房产世代相传的传统理念也影响有儿有女的老人们做出“以房养老”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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