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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或存壁垒

2017-09-24 08:00:02 无忧保
  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60周岁以上拥有房产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可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还继续拥有房屋使用、收益等双方协商后处置权,并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身故后保险公司将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   不过相关调查显示,以上海为例,有子女群体不愿意参加“以房养老”比例高达80.3%,相比之下,无子女群体中有55.3%不愿意参加。   最主要的原因是观念问题。在中国,虽然大多数老人已经对“养儿防老”的观念有了一定的改变,但是对于家产传后的观念,却并不是那么轻易地就能改变得了的。尤其是自己辛苦了一辈子留下来的固定资产,基本上所有的老人都是将这些具体的资产在自己百年之后留给了子女继承,很少有老人能接受将房子抵押给银行或者保险公司。   此外还有一些“技术”壁垒需要突破,最大的壁垒是中国的房产产权都是70年。产权到期老人没有故去,或者保险公司刚刚接手房产而房产到期了,又或者碰上拆迁,保险公司和老人以及老人子女之间的经济纠纷如何来处理,到目前还没有明确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可以借鉴的经济模型。所以一些保险公司对此也都很慎重,在房产的估值上一般都会大大低于目前市场价,以此来规避风险。而这恰恰又是很多老人放弃选择以房养老的主要原因。(本组报道据、《北京青年报》、《天府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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