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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

2017-09-26 08:00:03 无忧保
  如今,城市的消费维权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一些假冒伪劣商品逐步被逼迫退出市场。但我们却看到,在一些农村消费市场上,过期的饲料、组装的农用车、不合格的种子、没有肥效的假化肥等生产资料,及假冒伪劣的洗衣机、电视机等大宗家用电器商品,方便面、饮料等食品,洗衣粉、牙膏等日用商品,仍然随处可见,有人把一些地方的农村消费市场称之为“销废”市场,也并不为过。而有些消费者当购买到这些商品后,却不举报、不投诉,只是默默地忍受。对此我们可以看出,农村的消费维权工作任重而道远,许多消费维权的死角需要尽快地清除。   如果说消费者在维权中处于弱势地位,那么农村消费者可谓弱中之弱。其一,由于目前农村较多留守老人和儿童,他们文化程度不高,相关知识缺乏,消费维权意识淡薄;其二,考虑到消费维权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多数农村消费者最终选择自认倒霉;其三,农村地区广阔,消费形式相对分散,监管机构迫于成本压力,监管未能实现全覆盖,广大农民更容易落入消费陷阱。   我们知道,农村的消费市场与城市消费市场相比较,构成更加复杂,除了一些大宗商品及日用消费品外,生产资料的消费占去了农村消费的很大比重。如果这方面的消费权益未能得到保护,农村消费者会比城市消费者“更受伤”,例如:用了假种子,不但减产,甚至绝收;用了假化肥、伪劣农药,秧苗很快就会枯死;喂了“山寨饲料”,养殖户将损失惨重;而那些组装的农用车,更是容易引发伤亡事故。农村的消费维权工作比城市的消费维权工作虽然更艰难,但更重要,并且更迫切。农村消费维权,更应该放入消费维权的整体形势中去把握、去监管、去落实。   在当前深刻转型的中国社会,公众正经历权利觉醒,农民同样会对自身的利益更加敏感。农村消费者的权益不能被忽视,农村不应成为消费维权的死角,不应成为“销废”市场。除了要加强对农村消费者的宣传教育,使其增强维权意识外,农村消费市场更应当成为相关部门监管和公众关注的重要地带,决不能出现重城市轻农村的有失偏颇现象。说到底,保护好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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