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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办“家庭养老院”将成现实

2017-09-26 08:00:03 无忧保
  我国两部有关养老机构的法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拟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其中,《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针对我国加速老龄化问题带来的一系列养老难题规定,凡有10张以上床、位能够为老年人提供食宿者,即可申请设立养老机构,以鼓励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养老服务市场。这一迹象表明,社区内兴办“小型家庭式养老院”将成现实,老人可不出社区就能得到社会养老服务。   小编在采访中发现,天津市民办养老院发展规模越建越大,去年以来本市新增的几家社会养老机构,其规模多在数百张床位以上。养老院规模趋大,势必造成老年人接受服务的距离被拉远,社会资金投入养托老服务机构的门槛被升高,既影响了老年人就近社会养老的需求,又妨碍了社会养老服务的发展。   居家养老是我国的特色,不出街道社区就近养托助老是多数老人和家属的愿望。采访中小编了解到,10张床位以上就能够申请设立养老机构,市民如愿意投身社会养老服务,只要能满足老年人的食宿和照料服务,就能在社会养老领域就业。如此,既解决了大量社会闲散人员的就业问题,又使老年人实现了不出熟悉的社区就能享受社会养老服务的愿望。加之家庭养老院入住的老人相对少,老人得到的照料会更细致和周到,费用也会相对便宜。   小编还发现,目前,天津市十几个社区拥有一所养老院。这样的密度对老年人就近养老来讲,分布的距离太远。如养老院的规模越办越大,势必造成养老院的数量减少,不利于就近服务老年人。   小编还了解到,老年人得到养老服务的距离越近,养老院的数量就得越多,其规模就得越小。有资料显示,日本家庭型小型养老院已发展到2300多家,基本覆盖了日本各个社区,且深受社会欢迎;瑞典、荷兰在人口老龄化初期兴建的许多大型养老院后多被撤消或改作他用的教训我们应当记取;我国大连、苏州等地发展社区家庭养老院的经验值得仿效。社会养老的方向应向社区发展,规模宜小、数量宜多。这样老年人即使离开了家庭,也不会远离熟悉的环境和友邻。老人回家容易,家属探视方便。社会养老需要更多社区、小型、家庭养老院。

标签:   养老院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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