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养老保险缴费时限为两年

2017-10-10 08:00:01 无忧保

  无忧保早报:无忧保通过微信平台提供新型社保缴纳服务,用户只需要关注无忧保微信公众号,即可在线进行个人社保的缴纳、查询、咨询等服务。

  群众参保养老保险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费用,退休后才可以享受养老保险保障,如果未按照条例额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该怎么办呢?  昨天,市社保局表示,参保人不要误读,法定强制“追缴”养老保险的年限仍为两年。虽然养老保险“历史欠费”可申请“补缴”,但并非法定强制,并且补缴自应缴之日起要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据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未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法定强制追缴时效为两年。按照原政策,在今年之前,超过两年的法定强制追缴时效的,就不可以补缴养老保险费了。但今年1月1日我市施行新的《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对养老保险“历史欠费”作出规定,打开了补缴养老保险费的通道。  新政策规定:2013年1月1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未按照条例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法定强制追缴时效的,可以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并自应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补缴养老保险的通道打开以后,有员工希望企业为自己补缴养老保险费。对此,社保部门工作人员解释称,国家《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这就意味着对于超过两年的违法行为,在社保部门依法行政权限范围之外。  对于超过法定强制追缴时效的,可以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但“补缴”并非法定强制,而是采取自愿原则,员工可与企业协商。但值得注意的是,个人缴费人员不能补缴未在用人单位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企业员工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提示:养老保险的追缴年限为两年,有人单位或职工未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了追缴时效,可以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但是要缴纳百分之五的滞纳金。

  外地创业者无法自己缴纳个人社保?离职跳槽者生怕社保断缴无法买房?自由职业者又怕因为没社保孩子上学受影响?这些问题无忧保统统给你解决,只需手机3分钟操作,保你社保不断缴,让你生活有依靠!了解详情请咨询: 4001118900

标签:   缴费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