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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从今年1月1日起,市区在全省调整提高每人每月15元标准的基础上,再适当提高每人每月15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50元,每人每月增资30元,共惠及人数9.756万人。据了解,此次调整是金华市区历次调整幅度最高的一次。
2010年,我市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纳入参保范围。根据市区规定,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离休、退休、退职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市区户籍的城乡老年人,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以上老人参保后,每月不用缴费,即可享受基础养老金优惠待遇。对缴费参保人员来说,基础养老金是其养老保险待遇三大组成部分之一,另两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三部分均支付终身。
据了解,2010年市区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以后逐年提高,先后历经了从60~70元、70~80元、80~100元、100~120元、120~150元,连续5次上调,累计调整幅度已达150%。从今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120元调整到135元。为更好地保障市区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老年基本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从今年1月1日起,金华市区在全省调整提高每人每月15元标准的基础上,再适当提高每人每月15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50元,每人每月增资30元,共惠及人数9.756万人,预计将于6月份增加并补发1—6月增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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