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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阜新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基金统筹情况
1、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
2、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对选择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档次的,给予30元、40元、50元、60元、70元的缴费补贴。对选择500元以上档次的,均按照7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1、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参保人在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3、丧葬补助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本人基础性养老金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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