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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期间户籍迁移,养老保险关系怎么办?

2017-11-01 08:00:01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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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缴纳社保过程中户籍迁移的,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跨地区转移吗?如何办理?

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怎么办?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跨地区转移保险关系吗?

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优抚安置制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如何衔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制度衔接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2]15号)、《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衔接的通知》(国人口发[2009]101号),在现阶段,对于需要帮助的困难人群、为我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做出贡献的人员和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父母,积极组织、引导、支持他们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各项制度待遇只叠加、不扣减、不冲销并兼顾现行政策的原则做好相关政策衔接,确保现有待遇水平不降低,解决其老年后顾之忧,提高其生活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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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养老保险关系保险养老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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