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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养老保险政策解答

2017-11-02 08:00:01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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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何区别?

答: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颁布法律,对社会全体公民或一定范围内的劳动者的生、老、病、死、伤残、失业以及在生活中出现的其他困难,依法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保证公民和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是非营利性质的社会福利事业,它与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保险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是指导思想不同。社会保险是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为原则的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政府对社会保险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保险是通过经济补偿达到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性经营活动,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主要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保护投保人的利益。

二是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由各级政府所属的非营利性的社会保险事业机构管理,并提供必要的管理服务工作,属于政府行为;商业保险是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是自愿的契约关系,由金融保险企业进行自主经营,不涉及社会服务。

三是性质不同。社会保险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它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性,并通过再分配,起到调节收入悬殊、实现社会公平的作用;商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只是在此前提下给投保者以经济补偿,具有自顾性、赔偿性的特点,起到给予对等性的经济补偿作用。

四是立法范畴不同。社会保险属于劳动立法范畴,商业保险则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五是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分担;商业保险完全由投保人负担。

六是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关系不同。社会保险只要劳动者履行了为社会贡献劳动的义务,就能获得为自身及其供养直系亲属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而商业保险实行“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对等原则。

2、参加社会保险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参加社会保险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并通过宪法加以保障,是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措施。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在退休、患病、负伤、失业、生育等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并得到足额社会保险金。

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或未按规定缴费,职工有权举报,提请劳动监察机构或地税机关依法进行查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保人员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窗口进行查询。

3、用人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答: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不以用人单位的意志为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4.参保单位有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如何办理变更、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答:参保单位发生以下情形,必须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1)缴费单位的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法人代表、开户银行、帐号等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当在30日内持与变更项目相关的证件和资料,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经核准申请变更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变更依据等有关证件资料后,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手续。

(2)缴费单位转企改制和发生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应当在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单位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时,要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注销的相关文件、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注销文件。

(3)缴费单位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结清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对符合注销条件的单位,经核准注销材料后,予以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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