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养老保险早报:养老金制度“并轨”后节外生枝的“补贴、奖金”合理合法吗?最近,河北省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到县里、省里咨询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有精神文明奖、高标取暖费、物业费补贴等养老待遇的相关政策,得到回复的要点是:
1、参保企业职工退休后,按省规定统一发放的项目有:养老金、取暖费、丧葬费、抚恤金四项。
2、(企业退休职工)精神文明奖、物业费补贴没在省统筹发放的项目内。
3、企业退休职工各项待遇均由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任何人无权擅自提高支付项目和待遇标准。
对此回复,连同咨询人员在内的广大企业退休职工疑窦丛生,质疑如下,敬请政府有关部门和领导解惑释疑。
1、如果说企业退休职工精神文明奖、物业费补贴没在省统筹发放的项目内,自然是说,机关事业退休职工精神文明奖、物业费补贴在省统筹发放的项目内。然而,制定这些福利“项目”的又是哪些高官呢?这点不言而喻。这些高官为本人、本阶层、尤其涵盖了本阶层所有的退休人员精心谋划的福利“项目”,其法理依据是什么呢?尤其可笑直至的体制内“精神文明奖”,是否在掩喻本阶层外的人民大众“精神不文明”呢?拥权自肥的福利“项目”是否涉嫌“四风”遗毒贪腐违纪呢?
2、自2014年10月1日起,我国政府及主管部委已向国人郑重告知,备受民众逅病多年的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并轨”了!此举首先得到亿万企业职工的坚决拥护和支持。如果说“并轨”前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滥发补贴、奖金是“双轨制”乱象造成的,那么,“并轨”后仍然沿袭不止的补贴、奖金,又是在哪一条“轨道”上继续畅行呢?能拿出国家红头文件吗?
3、咨询人员得到的告诫是“企业退休职工各项待遇均由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任何人无权擅自提高支付项目和待遇标准。”
不难推出同样的道理:机关事业退休职工各项待遇,应该均由机关事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任何人无权擅自提高支付项目和待遇标准。
这里,体制外的“主人”们须要甄别、监督“公仆”们养老保险基金“项目”中,有无“精神文明奖”、“物业费补贴”等类似的“福利”,不能任其自说自话。
如果有,养老金制度(自然包括养老待遇)“并轨”从何谈起?在“忽悠”世人吗?如果没有,这些福利待遇的“顶层设计”者,岂不是在冒行政反动之大不违,在“并轨”道路上“逆行”吗,谁给了你“擅自提高支付项目和待遇标准”的特权?不过不用“交警”过问,党纪国法制裁就是了!
4、企业职工退休后,按省规定统一发放的项目有:养老金、取暖费、丧葬费、抚恤金四项。这四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照样有,只不过标准上后者大大高于前者,尤其是死后的抚恤金待遇,那不是一般的高,足以给家人留下一笔丰厚的遗产!再小到取暖费看,后者也是前者的数倍。而物业补贴费,前者压根就没有!企业退休老人自嘲说:我们的皮厚抗冻不用多取暖;我们的住房可少交物业费省钱!
无忧保采用专业的云+SaaS技术,推出“互联网+个人社保”的个体社保产品。用户只需要关注无忧保微信号,即可在线进行个人社保、公积金缴纳咨询等业务。
了解详情请咨询4001118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