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养女不养老 老两口咋办?

2018-06-07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早报:无忧保积极推进个体社保的普及与宣传,扩大市场的布点与覆盖,竭尽全力提供最为优质和便捷的服务,让扫一扫三分钟在线缴社保成为解决现实民生问题的有效方式。

  50岁的养女

  不给养父母养老

  一对夫妻因膝下无子女,50年前经人介绍抱养了一个刚刚满月的女婴。虽然当时没有意识办什么收养手续,但夫妻俩对孩子视如己出,悉心将她抚养成人,成家生子。

  50年过去了,老夫妇已经年逾古稀,正是需要子女赡养的时候。特别是老太太还患上了老年痴呆症,生活不能自理,随时需要有专人看护。老夫妇指望养女照顾起居,可让他们心寒的是,女儿不仅不知回报养父母的抚养恩情,反而对父母弃之不顾。老夫妇非要打官司,和养女解除收养关系。

  也巧了,老人生活的社区通过“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与北京市华澳律师事务所的马春波律师结了“对子”,马律师一直通过自建的公益法律服务网站诚博网为远郊县的社区及乡村提供网络远程公益法律服务。社区便找到马律师,想请他帮帮忙。

  老人告诉马律师,别看他们和养女夫妻俩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但养女每天却早出晚归,对他们俩不闻不问,形同陌路。女婿甚至经常和他们发生言语冲突,让他们承受了很大痛苦。所以,他们一定要把养女赶出家门。

  律师援助

  关系恶化可解除收养关系

  毕竟这是一起家庭内部矛盾,马律师首先希望通过社区调解和其他比较缓和的方式解决纠纷。但是,老人态度十分坚决,气愤地说已经和养女关系恶化到无法共同生活了。

  马律师还亲自去老人所在社区了解他们的关系,做做调解工作。但去了几次,养女都不在家,联系不上。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马春波律师说,“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是一种生活经验常识,虽然没有明确的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有两种表现:一种是有虐待、家庭暴力行为,另一种是不作为,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根据老人的态度,已经可以起诉。于是,律师按照当事人的委托,也是为了与养女见面沟通,为老人提起诉讼解决双方的纠纷。

  要解除收养先证明收养关系

  但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首先要面对立案关,要先证明双方的收养关系。

  最好的证据就是民政部门的收养证明。但是此案双方是事实收养关系,并没有收养证明文件,因此证人证言、户籍资料就显得尤为重要。马律师向当年收养的见证人收集了证据,并亲赴老人当年居住地的派出所调取陈年户籍材料。经过大量取证调查工作,收集能证明收养关系的证据,终于得以立案。

  养父母可向养女索要养育补偿

  收养关系一旦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一笔勾销。养子女再无赡养义务,当然也不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但是,之前养育的辛劳就白搭了吗?

  马律师介绍说,为了保护弱势一方的利益,收养法对收养关系解除后的补偿问题也作出了规定。首先,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也就是说,养父母把孩子拉扯大,自己又老无所依,即便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也要给付生活费。

  此外,如果因为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是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虽然法律规定了补偿机制,但收养案件因时间跨度大,很多支出证据很难保留下来,也无法精确计算。因此,在索要补偿时,通常是参照当地生活标准来估算的,并由法官裁量掌握。

  律师多方协调息诉止争双方和解

  马律师告诉老人,即便他通过诉讼可以索要补偿,也可以不让养女继承遗产,但解除了收养关系,对他们来讲,并不一定是最好的结果。老人身体每况愈下,随时需要人照顾,解除了收养关系,养女倒可以彻底摆脱赡养义务了,无人照料的日子势必更加艰难。解除了收养关系真能对他们的日后生活有利吗?

  另外,案件审理还面临着法律程序和实体问题:首先,养母作为老年痴呆症的患者是否能独立表达意见,是否为法律上的限制行为能力人?这需要出具相关医院证明或做司法鉴定,庭审将陷入旷日持久的等待;其次,根据法律规定,解除收养关系要求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达到无法共同生活的标准。但在法庭上,养女一方表示愿意与养父母和好,并承担赡养义务。此外,亲属也出具证明,称双方关系没有达到无法共同生活的程度,双方因为生活琐事的冲突时有发生,但双方都有一定责任。

  马律师与承办法官也进行了沟通,认为通过和解来解决争议可能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在取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马律师作出了撤诉处理,给双方一个和解的机会。律师们在庭外也做了双方的调解工作,向养女夫妇阐明了国家保护老年人权益的相关法规,被告方也通过此次诉讼认识到了自身的问题,主动要求接养父母回家。

  马律师也告诉老人,今后如果再遇到什么问题,可以继续联系他们想办法。事后老人没有再起诉。

  律师心语

  家庭矛盾尽可能

  不用对抗方式解决

  马春波律师说,在办理这桩解除收养关系的案件过程中,他深刻体会到一些婚姻、继承、收养等涉及家庭成员的纠纷,大多不是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律师办案不应只是从法律层面考虑问题,追求诉讼结果的胜负,更应当从家庭和睦、保护亲情的大局出发来处理,尽可能少采取对抗性的方式来解决,真正做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争取当事人权益的最大化。J001

  今日我坐堂

  村居行优秀律师

  马春波律师

  马春波律师现为北京市华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从2007年起创建公益法律网站(现名:诚博网)www.chabor.cn为社区和公众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由于多年来在公益法律服务方面的突出贡献,获得“2006-2010年东城区优秀法制宣传志愿者”和“法律服务村居行”优秀公益律师称号。

无忧保的快速发展,是中国3亿无法正常缴纳社保劳动力的迫切需求,也是政府的“互联网+人社”的一次大胆尝试。 小编有话说:谢谢这么优秀的你来看文章,有什么想对小编说的尽管来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欢迎大家踊跃发表疑问,欢迎吐槽,社保生态圈群:248069515

标签:   养老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