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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注意!“五险一金”不会用,就等于白交钱了

2018-08-08 08:00:01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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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班族按月缴纳“五险一金”,每月的工资单上也都打印着清晰的条目,但是诸如主动辞职不能领取失业金、补缴养老险不是想补就能补等细节问题,并非人人清楚。如何才能提高自己缴费的含金量,尽量享受更多由社保带来的福利待遇?

  “五险一金”基础知识导读

  一、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转移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流动等原因,需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或转出本市。对于已领取退休待遇的人员,应在原待遇发放地继续领取养老金,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分哪几种情况?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分为统筹范围内转移和统筹范围外转移

  

  两种

  情况。

  1.统筹范围内转移是指缴费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各地(州)、市之间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包括兵团、自治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部队随军配偶、退伍军人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基金的转移。如克拉玛依与乌鲁木齐属同一统筹地区,他们之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属统筹范围内转移。

  2.统筹范围外转移是指跨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包括兵团、自治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部队随军配偶、退伍军人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基金的转移。如北京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与乌鲁木齐不属同一统筹地区,他们之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属统筹范围外转移。

  如何享受养老保险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在计算养老保险待遇时,其基础养老金中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应计入中断缴费年限的指数,中断缴费年限期间的缴费工资指数为零,其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计算公式

  为:

  中断缴费人员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全部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之和÷(全部缴费年限 中断缴费年限)

  全部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之和=参保人员本人退休(退职)时历年缴费工资指数之和 参保人员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替代指数。

  中断缴费人员中能够提供中断缴费期间本人家庭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本人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有效证明的,期间的中断缴费年限可不计入中断缴费年限的指数。

  二、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三、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怎么用 ·

  1、门、急诊医疗费用

  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

  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

  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

  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注意啊:非因公交通事故,医保是免责的!

  四、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认定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五、生育保险

  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六、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公积金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非房屋类:

  乌鲁木齐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提取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配偶方公积金的,应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

  3、《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提取流程

  1、职工到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管理部门领取《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后,由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按要求填写并签章

  2、职工持《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开户银行所在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审核

  3、经分中心、各区管理部审核通过后,职工持审核合格资料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提取或转帐手续。

  提取额度

  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或建造、翻建、大修工程批准立项1年以内的,其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购房金额或建修房费用;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账户余额归还借款,也可以按月提取本人或产权共有人账户公积金归还住房借款。采取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方式的,应为能够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职工。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需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无房职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职工需支付房租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应支付的房租额;

  4、职工购买同一产权住房或租住同一住房的,可同时提取产权共有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产权共有人或房屋承租人提取公积金时应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提取审核手续,双方提取金额应合并计算,不得超过规定额度。

  5、经相关部门批准且符合实施节能减排住宅墙体保温项目标准,允许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其承担部分的费用,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应支付的费用。

  6、职工发生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后个人账户应保留至少十元余额。

  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关于 “五险”一金你还有哪些误解?

  误解(一)

  “五险”一金,都是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的。

  原来如此

  “五险”通常指的是五种保险,对于新疆来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公积金。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误解(二)

  退休当月不需要缴纳社保。

  原来如此

  职工退休当月,无论是哪一天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都需要缴纳当月的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误解(一)

  养老保险只要缴纳几年就可以领钱

  原来如此

  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误解(一)

  医保什么都能报销

  原来如此

  参保人员定期在门诊治疗特殊慢性病或因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列入医保范围的项目才能按规定比例予以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是指自治区《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简称“三大目录”)。超出三大目录范围的项目,称为丙类自费项目,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

  “三大目录”各项目列入医保范围的比例见下表:

  误解(二)

  医疗保险只限于在医院看病时使用。

  原来如此

  在职职工可以在所在城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就医,在定点零售药店范围内购买药品(其中,处方药须凭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的处方方可购买),在就医、购药时,需主动出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失业保险

  误解(一)

  失业人员可按规定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原来如此

  领取失业保险金是有条件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才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辞职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有求职要求的。

  误解(二)

  失业保险只要不工作,就可以想领多久领多久

  原来如此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期限是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来确定的。

  (一)非农业户口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二)、农业户口人员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

  缴费时间失业保险每满1年可领取1个月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每次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

  误解(一)

  只要在工作时间受伤或者在工作单位受伤,都属于工伤。

  原来如此

  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

  以下三种情况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视同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误解(二)

  职工在单位受伤后,只要出具医院证明,无论多长时间都可以向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原来如此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生育保险

  误解(一)

  生育保险需要职工在生育前自己去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原来如此

  (1)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以上,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2)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的。

  而参加乌鲁木齐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且连续缴费二年以上的人员,其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定额补助标准为:顺产2000元;剖宫产3500元。

  误解(二)

  生育保险只是女职工在生孩子的时候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

  原来如此

  生育保险包括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手术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误解(三)

  职工需要在怀孕前向用人单位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原来如此

  用人单位最早可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的次月申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期限最长不超过职工产后或手术后地18个月(含)。

  公积金

  误解

  买房,只能用自己的公积金。

  原来如此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提取本人的账户余额,其配偶、父母、子女也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还贷)提取限额;职工的父母、子女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也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本人的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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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藏] [打印] [责任编辑:何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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