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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版
鼓励各地公交对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
七十周岁以上老人进收费景点免第一门票
向九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老年人津贴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2013年7月1日实施以来,至今已有1年的时间。
在我省,《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草案)(征求意见稿)》日前也在省政府法制办网站上进入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这一条例所称的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草案除了拟将老年节(每年农历九月初九)所在公历月份定为全省敬老月,还规定“各地及有关部门制定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涉及老年人权益重大问题的,应当听取老年人和老年组织的意见”。
意见咋传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20日,公众可通过来信或者传真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形式提出意见。
电话(传真):88905450;
电子邮箱:jlsfzbxzfzc@163.com。
通信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省政府综合楼,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行政法制处;
邮编:130051。
老年人将会获得这些优待
住房: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在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时,要照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优先帮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进行危房改造。
补贴:
对本省户籍且年龄在八十周岁以上的低收入老年人、九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老年人津贴。
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放心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新农合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参加新农合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全额补贴。
各级政府应采取措施,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根据失能程度等给予护理补贴。
就医:
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和优先优惠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免费提供担架、推车等。鼓励医疗机构减免老年人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贫困老年人诊疗费,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开展巡回和上门医疗、护理、康复等服务。
出行:
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应当设置敬老席。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乘车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不含出租汽车)。鼓励各地对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覆盖全体老年人。
火车站、公路客运站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先购票服务。候车室应设置一定数量的老年人专座,并安排老年人优先检票上车。
公共服务:
各级各类国有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开放。
需要收费的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根据设施的功能、特点为老年人健身活动提供免费或者半价优待,为有关组织和单位开展老年文体活动优惠提供场地。
游玩:
老年人进入收费公园、园林、旅游景点,七十周岁以上免收第一门票,六十九周岁以下享受第一门票半价优惠。
外省老年人进入本省收费公园、园林、旅游景点,享受本省老年人同等优待。
服务行业:
提倡商业、餐饮、居民服务单位,以及水、电、燃气、金融机构等服务行业和网点,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和优惠服务。
关于养老:
要为老人投靠在外子女提供户籍迁移等便利
养老,条例草案给出的是以“居家”为基础。为了实现老人投靠在外子女的愿望,条例草案也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提供户籍迁移、养老金领取、异地医疗和享受其他物质帮助的便利条件”。
评价—
“居家养老肯定是未来养老的方向,哪儿好也没有自己家好。”长春市人大代表台丽伟说。她是长春一家民办养老机构的负责人,在历年长春市两会上,都会围绕“养老”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她说,长春是一个“9073”的养老模式,90%的老人是居家,7%的老人是在社区,3%的老人去专业养老机构。从这个比例来看,机构养老在整个养老服务体系中只能起到一个辅助和补充的作用。
“机构养老成本高,不是所有的老人都适合。”台丽伟解释。而目前对于居家养老来说,人才储备太少了。例如,都是谁在从事护理这份工作?台丽伟说,基本上都是“4050”人员在从事这份工作。
为啥会这样?这个工作劳动强度大,一天至少10多个小时的工作,工资高的才3000元左右,再加上社会认可度不高,大家都不肯干。
此外,许多老年人随着身体和心理上的衰老感,特别容易引发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怎么来调解老人们的心理健康,“这方面,我们的服务还缺乏专业性。”台丽伟坦言。
关于孝心:
用人单位要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权利
我省也将“常回家看看”写进了“养老省标”。草案要求,“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更要求“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采取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问候老年人。”同时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评价—
“常回家看看”入法,是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时的热点。至今该法实施一年,但对于相关的入法第一案,只有零星报道。“咨询的有几个,但委托代理起诉的,没有。”昨天,吉林法序律师事务所张维平这样总结。
张维平律师表示,很多情况下,愿望是好的,但是执行起来很难。例如条例草案拟规定的“ 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的界定就是一个难题。
“很多时候的"回家"都变成了形式上的,而忽视了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张维平举例说,现在很多年轻人回家后与父母沟通很少,大部分时间是捧着手机度过的。而这,不是老人们所需要的。
而这一点,也体现在条例草案对“婚姻自由”的重申。条例草案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其婚后的生活。”
婚姻自由大家都知道,为啥还要写进条例中呢?张维平说,重申是为了引起社会注意。社会上,这类问题比较突出,有子女为了老人的房子、存款、工资待遇等等干涉老人情感生活,原因之一,就是子女对法律的无视。
不过,老年人再婚,涉及的人际关系和财产关系很复杂,“提倡老年人对再婚前个人财产进行公证”,是极为必要的。
本报记者 王小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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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养老